关于召开“传承精华 守正创新”中国中医药高等

  教育发展论坛的通知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确立了建设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的目标。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同时,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在此背景之下,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整体思路,进一步推动中医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提升中医高等教育质量,北京中医药大学拟定于2019年11月24日举办“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论坛,以汇聚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专家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

  同时,将举办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成立仪式、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成立仪式、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换届仪式、《中医教育》杂志编委会换届仪式。诚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领域专家莅临,交流研讨,共襄盛举!

  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4日(11月23日报到,11月25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

  三、参会人员

  教育部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全体人员及特聘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全体人员、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全体理事、《中医教育》杂志全体编委、特邀专家、各院校交流代表等。

  四、会议内容

  1. “传承精华 守正创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论坛

  2.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成立仪式

  3.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成立仪式

  4. 第四届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成立仪式

  5. 第六届《中医教育》杂志编委会成立仪式暨第一次编委会工作会议

  五、会务说明

  1. 第四届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全体理事须在23日晚17点前到达住宿酒店完成报到。因住宿地点距离市区较远,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2. 会议住宿地点为北京北方温泉会议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梅花街7号)。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费发票由北京北方易尚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3.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4. 接送站安排:11月23日提供接站服务,11月24日16:00 -25日11:30期间提供定点送站服务,请参照时间制定行程。

  5.为保障各位专家行程顺利,请与会专家务必于2019年11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经电子邮件(bucmjyyj@163.com)发送至会务组。

  六、联系方式

  1. 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会秘书处:

  袁娜、焦楠:010-52598684、17888834562、13810052732

  2. 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王家红:010- 52599010

  3. 《中医教育》杂志

  付春梅:15910531628

  

  

  

  附件:1.会议安排

  2.会议回执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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