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2021年上半年试点联考工作的通知(第一轮)

  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和全国中医药院校的大力支持下,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主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协助的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首次试点联考已于2020年底全部完成命题、考试、阅卷、成绩查询、成绩分析等工作,共有13所院校参与,达成预期效果。根据中医教指委2021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试点联考工作将继续开展,拟定于5月和10月各开展一次,联考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现将上半年联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的

  探索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为开展正式联考工作奠定基础。

  二、 基本情况

  1.规模。在全国范围选取符合条件的本科高等中医药院校开展试点联考工作。各校参考学生人数由学校根据自身机考条件确定。

  2.参考院校。此次参与试点联考的院校为本科高等中医药院校。

  3.面向人群。在校本科生与研究生,专业、年级不设限制。

  4.考试范围。《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和温病学著作相关内容。

  5.参考书目。《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

  6.考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第三级为最高等级,三个等级同时考试。

  7.考试形式。计算机考试。

  8.费用。考试将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三、 组织架构

  1.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试点联考)专家委员会。主要由中医教指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构成,主任委员由中医教指委主任委员担任。

  2.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试点联考)工作委员会。主要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参考院校教务处负责人或分管教学院长及相关考务人员构成,常设机构挂靠中医教指委秘书处。

  3.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试点联考)工作组。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建立,负责相关考务工作。

  四、 试点院校要求与确定

  1.需具备线上考试所需的标准计算机考场等相关条件,其他具体条件见第二轮通知;

  2.有组织开展大型考试的工作经验;

  3.有充分参加试点联考意愿,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4.在院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院校条件、全国东、中、西部地域分布以及报考人数等因素,最终确定此次试点联考院校。

  五、 时间安排

  3月底前: 确定试点院校名单;试点院校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准备在线考试环境;

  4月中旬:筛查各院校报名资格学生,发布第二轮通知;

  4月下旬:各院校参加测试、组织学生测试、安排监考培训、考务准备工作等;

  5月:正式考试;

  6月底:发布考试结果,颁发成绩单。

  以上时间安排为初步计划,如遇考试形式变化等情况,时间则相应调整。

  六、 报送要求

  有意愿参加2021年度试点联考工作的院校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至联考工作委员会邮箱:zyxjzw@126.com。邮件标题格式:“院校名称-中医经典药能力等级考试”。

  七、 联系方式

  中医教指委联系人:沙宗阁  袁娜

  联系方式:010-53911953、010-53911954

  

  附件: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2021年上半年试点联考申报表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北京中医药大学 代章)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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