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中医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经研究决定建立中医相关专业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候选人范围
中医教指委专家库专家应为医学教育领域内、特别是中医学高等教育相关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以及在全国教师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的青年专家。
二、专家具体工作
专家受聘后,将从事中医教指委相关工作,承担各类大赛评委、参与中医教育相关项目研讨等工作。
三、专家库候选人条件
(一)专家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获得同行认可,对中医教指委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对中医学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有深入思考及研究,确实能够承担中医教指委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专家候选人专业范围以中医学类专业为主,同时覆盖中药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及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包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领域。
(三)资深专家候选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15年(含15年)以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或高等医学教育工作经验,对本行业有突出贡献;学术和业务水平较高,在所属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运用科学的思想分析研究问题,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发表意见;具有较丰富的专家指导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青年专家候选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8年(含8年)以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或高等医学教育工作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1974年1月1月后出生)。曾参加过以下比赛并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全国医学院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医药社杯”全国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国家级、省部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等。
四、申报限额
(一)独立中医药院校:资深专家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青年专家候选人不超过2人。
(二)综合院校及西医院校:原则上不超过2人,包含青年专家候选人名额。
五、申报程序与专家库管理
(一)各院校依据专家库候选人条件与申报限额开展遴选工作。
(二)各院校对所遴选专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向中医教指委秘书处报送材料,完成推荐。
(三)中医教指委秘书处对专家候选人进行最终确认与备案。
(四)专家库由中医教指委按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教指委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更新。
六、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中医教指委秘书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专家库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专家库候选人个人简介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
3.青年专家需提供获奖证明;已退休的专家需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北京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袁娜(17888834562)、焦楠(13810052732)
邮箱:zyxjzw@126.com
附件:
1.中医教指委专家库候选人汇总表
2.中医教指委专家库候选人个人简介(模板)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北京中医药大学 代章)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