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院校: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成立于1996年。在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致力于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研究会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实践研究的学术性特点,积极扩大研究会的群众参与性,在实践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学术指导与咨询的功能,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

  为适应新时代高等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进一步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与引领作用,促进高等中医药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中医药人才,拟定于2019年10月26、27日于北京举行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会换届选举会议暨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论坛,请各单位关注后续会议通知。现诚请各相关单位,协助完成新一届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研究会由顾问、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成员构成。

  二、理事推荐条件

  1.原研究会理事。

  2.新推荐理事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能联系和团结中医药学、传统医药学教育工作者,愿意参加研究会的各项活动;

  (2) 应为中医药、传统医药学的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需具有5年以上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经历;

  (3) 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级及以上,或工作岗位职务为副处级及以上。原则上应为所在单位独立设置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所)负责人或其他部门分管教育研究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3.以上两类候选人均须为所在单位的在岗在编人员。

  三、报送要求

  (1) 独立设置的中医药高等院校最多可推荐2人,其他院校可推荐1人。

  (2) 推荐单位填写《研究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及《研究会理事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传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寄送至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娜  焦楠

  联系电话:(010)525986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北京中医药大学

  E-mail: zyxjzw@126.com

  附件:1.《研究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研究会理事候选人汇总表》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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