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中医药院校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

暨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的通知(第一轮)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中医药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务工作委员会。为充分发挥教务工作委员会作用,促进中医药院校教学管理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拟于2023年5月25-28日面向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举办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同时,召开教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此次培训班由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中医教指委主办,教务工作委员会、北京中医药大学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中医药教育方针,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强高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引导中医药高等教育健康、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 培训目标

  提升中医药院校教学管理干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服务质量,以创新教务管理工作手段为目标,从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医药高等教育基本形势与任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通过课程讲授、集中研讨、参观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拓展教学管理人员视野与工作思路,更加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管理任务,提升中医药院校教育治理水平。

  三、 培训对象

  1.教务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

  2.全国中医药院校教务处处长、副处长,中医药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附属医院教学院长,各院校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科研人员等。

  3.原则上每个单位报名不超过6人

  四、 培训安排

  1.学习时间:5月26-28日。为期3天,共24学时。

  2.学习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

  3.报到时间:5月25日全天报到。教务工作委员会委员须在5月25日18:00之前报到,当晚召开中医药院校教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4.住宿地点:北京北方温泉会议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梅花街7号)。往返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如无特殊要求,住宿由培训方统一安排,一般为2人一间标准间。

  5.教学形式

  (1)由理论授课、实践参观、交流研讨等形式构成。

  (2)设置班主任全程负责培训各项活动安排。

  6.课程及专家

  (1)课程内容包括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治理、新医科背景下的医学教育发展、新一轮审核评估政策解读、中医药教育相关政策解读、中医药高等教育战略发展与热点问题讨论、中医药高等院校教育管理、数字化教育等。

  (2)邀请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评估中心、教育部中医教指委、中药教指委、综合性大学等领导及知名专家授课。

  具体日程详见第二轮通知

  五、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2800元/人(包括学费、课件资料、证书、餐饮、学习期间往返交通等相关费用,不含住宿和城市间交通费用)。

  六、 考核与证书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后,颁发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中医教指委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合格证书。

  七、 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

  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培训的学员,汇总填报《全国中医药院校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TEC@bucm.edu.cn,经主办方审核通过后获得培训资格。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10日

  2.缴费方式

  详见第二轮通知。

  八、 联系方式

  1.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施老师 袁老师

  电话: 010-53911953 010-53911954

  2.会务组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电话:010-53912271、010-53912243

  邮箱:mtec@bucm.edu.cn

  

  附件: 全国中医药院校教学管理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

  

  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